公司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辞退签了合同的我,理由是我不适合公司, 我可以要到什么赔偿嘛?

19年7月入职公司,有签劳动合同。
公司这边的主张点是我不能胜任工作【本人是搞设计的】想以此为立足点让我自己签离职申请书。
在我表明需要给我补偿后,公司说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我不需要给补偿【目前仅口头通知】
目前在跟公司协商,如果正常给补偿我就自己签申请书走人,如果没有给补偿我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想知道我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的胜算大吗?
PS:说点其他的可能不够立足的点,最开始公司跟我面试谈的时候口头说了转正后工资上浮1000,但实际情况就是我到现在还处于不知道自己转没转正的状态,合同签的三年,试用期3个月。不过这些都是当初口头说的,我也没有办法举证
关于我这种情况希望能有个大神回复我一下,谢谢,在线等,急!!!

你都不知道你有没有转正,那当初你这个合同是怎么签的。

从你入职的时间来看,时间不是很长,而且为期1年也不到。
即使你想要对方补偿,我想也没有多少。
况且对方公司目前都已经口头通知你了,
说明他们也是知道立辞员工是要赔偿的。
你这种情况,我觉得还是没有必要去争取所谓的赔偿了。
而且劳动仲裁也是不太合适的,这是一件挺耗费精力的事。
况且仲裁也是协商,协商不了才会打官司。
我个人觉得,你还年轻,不值得去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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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7
你怎么那么倒霉啊!我觉得还是算了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还是抓紧时间找新的工作吧,不要把心用在那点赔偿上,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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