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7月入职公司,有签劳动合同。
公司这边的主张点是我不能胜任工作【本人是搞设计的】想以此为立足点让我自己签离职申请书。
在我表明需要给我补偿后,公司说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我不需要给补偿【目前仅口头通知】
目前在跟公司协商,如果正常给补偿我就自己签申请书走人,如果没有给补偿我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想知道我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的胜算大吗?
PS:说点其他的可能不够立足的点,最开始公司跟我面试谈的时候口头说了转正后工资上浮1000,但实际情况就是我到现在还处于不知道自己转没转正的状态,合同签的三年,试用期3个月。不过这些都是当初口头说的,我也没有办法举证
关于我这种情况希望能有个大神回复我一下,谢谢,在线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