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29
你好,应该给予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0-11-29
【单位 吊销 关闭 撤销 解散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10-11-29
你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要求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对方拒绝,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映,或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疑|。惑|。可|。以|。加|。我|。好|。友,在|。线|。法|。律|。咨|。询!
第4个回答 2010-11-29
要看合同,如果合同上标明要赔偿,但是也要看公司是否有钱,没钱也没办法,你只拿一张无法执行的判决书,这种事情在中国司空见惯,可以在法理上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