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写的欠条现在还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十年前写的欠条现在还有法律效力。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法律分析
法律只是规定诉讼时效是3年,而并非借条的有效期是3年。一般而言,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从还款期满之日起(对于欠条从出具或从欠条上载明的还款期满日起),3年内及时主张权利,最好向法院。计算这样可以获得司法保护。超过3年的,债务人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如果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在3年内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就可能得不到法院的保护。但并非借条本身无效。 借条要做到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做到内容完备,形式合规。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 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不要写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或者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4、还款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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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24
欠条只要是真实的,欠款的基础法律关系合法,仍然可以作为依据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是欠条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一般的欠条自出具时起就要计算诉讼时效(另约定还款期限的自期限届满计算),过去是两年时效,去年10月1日民法总则实施后变更为三年。对方认可欠款,愿意偿还,就万事大吉。但是如果起诉,对方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你需要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或者对方在最近的时效期间内认可了欠款事实并愿意偿还,否则法院可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你仍然可以胜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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