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十年的欠条,现在有法律效应吗

如题所述

  欠条如果未约定还款时间,同时债权人没有主张过收款权力,则依旧有法律效应,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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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9
  1、只要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则欠条是有效的。
  2、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那诉讼时效还没有过,你可以随时追债,或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3、若是有约定还款时间的,自约定还款日期到达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2年,则丧失胜诉权。说直白点,向法院起诉时,如果对方主张诉讼时效已过,你就注定败诉。但是依然可以向对方追债追问

老板是外地的,我当年的工资没给就走了,一千多块钱,

我现在看到当年的老板了,就不知道怎么维权,要回我当年的工资

追答

如此情况,你得考虑一下经济成本。起诉是要交诉讼费的,来回也是要车马费的,还有如果你请律师,那1000块还不够付律师费。

追问

我考虑的就是这个

我请问,这么久了,能不能向他提出经济补偿费

当年的经济算,一千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五千左右,请问可以吗

追答

不行。
此处,经济补偿费没有依据。法律没有规定欠款可以经济补偿。

追问

哦,谢谢

第2个回答  2013-12-29
欠条是一辈子的,最好咨询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2-29
请问当时有产生法律响应吗追问

当时没走法律途径

因为是我的一点工资

现在看到当年老板了,不知道现在欠条还受法律保护吗

追答

当然,他拖欠你工资啊

追问

嗯,试试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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