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是外地的,我当年的工资没给就走了,一千多块钱,
我现在看到当年的老板了,就不知道怎么维权,要回我当年的工资
追答如此情况,你得考虑一下经济成本。起诉是要交诉讼费的,来回也是要车马费的,还有如果你请律师,那1000块还不够付律师费。
追问我考虑的就是这个
我请问,这么久了,能不能向他提出经济补偿费
当年的经济算,一千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五千左右,请问可以吗
追答不行。
此处,经济补偿费没有依据。法律没有规定欠款可以经济补偿。
哦,谢谢
当时没走法律途径
因为是我的一点工资
现在看到当年老板了,不知道现在欠条还受法律保护吗
追答当然,他拖欠你工资啊
追问嗯,试试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