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欠条,现在还有效吗

如题所述

要看欠条上是否有约定还款时间,如果约定了十年后还,那还是有效的;如果没有约定,那诉讼时效是三年,已经过了有效诉讼时效了,是无效了;如果欠款人自愿偿还,那是有效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扩展资料:

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四、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法院网-如何认定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06

要看欠条上是否有约定还款时间,如果约定了二十年后还,那还是有效的;如果没有约定,那诉讼时效是三年,已经过了有效诉讼时效了,是无效了;如果欠款人自愿偿还,那是有效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扩展资料:

诉讼时效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重庆法院网-如何认定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

参考资料: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参考资料: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2个回答  2017-04-17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债务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有效。10年前的欠条,如果债权人在这十年内,一直不间断地向对方努力催讨,并且保存有对方在书面《催讨通知单》上的签字记录,也就是说,原来的诉讼时效已经中断的话,现在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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