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时间怎么确定?

我是HR新手,公司个人劳动合同3月5日到期,续签时间我签为4月1日,这合法吗?

签订日期可以是4月1日,但是合同起始日期应该是3月6日(如果3月5日是前一份劳动合同的结束日期的话)。追问

可是我们是起始时间是4月1日。合法吗

追答

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24、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月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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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3
合法。只要在一个月里面就行吧。感觉只要给你交金。。。这些就已经可以说明劳动合同上的延续了追问

交金是什么?

追答

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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