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2-09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个回答 2009-12-17
我的儿子在校园宿舍内和同学发生口角,被同学打至眼眶上方破裂有2.5CM,缝补了6度针,门牙牙根断裂,当时已报警,警方也已出警,但没做调查笔录,请问学校有无责任,我该向谁索赔,能得到哪方面的赔偿,我能否提出诉讼,警方对打人方会有何处理?谢谢!
第3个回答 2009-12-09
赔偿和刑事责任是两回事。但现在轻伤案件中,倾向性的做法是,对被害人积极赔偿,认罪态度好,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情节较轻的,也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反过来,如果对方赔偿不积极,对量刑有一定影响,但这是一个酌定情节,而不是法定情节,不好定量描述。
关于赔偿数额,是赔偿经济损失,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残疾用具费。
在刑事案件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