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轻伤如何能多要赔偿

被人刺伤鉴定为轻伤,人已经让公安控制。请问各位高人如何能让对方对(医疗。误工等)之外给予赔偿?并且由于是打架公安机关会不会追究自己的责任?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是否合适?

既然对方已经由公安机关控制,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按刑事程序走。案件到了检察院,会通知你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至于是否要追究你的责任,要看公安侦查的结果如何,你是否有过错。但是既然对方造成你轻伤了,就算你有一定过错,对方也应当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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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30
轻伤的话 还是由于打架,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且是对方先动的手.
如果要进行诉讼的话,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2个回答  2015-10-16
  身体损害赔偿并没有统一标准,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和实际情况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伤害的严重导致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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