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怎么办

上个星期日交了定金,今天去房管局查询,答曰该房已经给抵押给银行。开发商介绍的时候只说的是特价房,压根不提已被抵押的事。房管局监查科的答复说,开发商已来问过局里相关部门,如何解除银行抵押的事宜,让我暂时不要签合同,等对方解除了抵押之后再签,该方法是否可行?现在我还没有就此事问开发商,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肯定是抵押在前,这个已经得到房管局的认同,所以要我等其解除抵押之后再签合同,不过这个时间大概需要多久?

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

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

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1、检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前文已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没有涉及抵押问题,而仅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以,适用这一条并没有法律依据;而另外两条所规定的情形,只是针对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2、房屋所有权人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因为房屋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土地之上,必须有一定的土地权利基础,不能是空中楼阁,所以,为了简化房地产交易关系,法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和抵押。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必须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和转让。

权利

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义务

1、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抵押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7、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8、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抵押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12
你好,如果你与开发商在签订的协议上有注明这套房子的详细情况,并注明你是一次性付的,现在该房已抵押给银行,那么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告其商业欺诈!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要看开发商抵押在前,还是销售在前。
如开发商抵押在前,则其在销售的时候就存在欺诈行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按合同履行义务或是解除购房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是销售在前,除开发商有诈骗行为外,银行也负有一定责任,你还可以起诉银行,申请抵押无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4个回答  2022-07-19
可向法院起诉。
如果贷款抵押合同先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的,除了可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还可要求开发商支付未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
在购房过程中要想避免这种风险,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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