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警报了保险认定书出来后我全责应该怎么办?

事故认定书我全责报了保险 对方说让我给他两万块钱就没我事了 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你可以交给你的保险公司去处理,最终你可能承担一个鉴定费或者诉讼费。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按照起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近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
4、交通费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
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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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0
首先,如果你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按照上面的提示提请行政复议。
第二,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你无异议,那么既然你有保险,事故认定书又是你全责,那就委托保险公司来处理,不懂咋办就不要与对方多做纠缠,更不要直接给对方钱。保险公司知道怎么处理能让你的损失最小化。
第2个回答  2020-11-30
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裁定你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也报了你的保险公司,那么,现在的问题,不是你给对方20000块钱的事,而是你的保险公司和对方协商赔偿的事情,因此你不能给他20000元钱,如果你给他2万,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额度,那么,超出的钱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你报销的,例如,对方的车子,经过保险公司鉴定,应该赔偿10000元,但你已经给了20000,那意味着保险公司只能给你报1万,剩下的10000就是你个人承担了,所以现在不要给对方任何钱,有任何问题,让对方和你的保险公司联系。
正常的程序就是,你的保险公司介入赔偿,把对方的车,开到4S店进行定损,定损完毕后,进行维修,车辆维修完毕如果你的保险公司是一个大一点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直接会去叫交维修费,对方把车开走,就完事。需要你提供一些手续,比如说你的驾驶证行驶证,还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是小一点的保险公司,那么对方的车维修完毕后,你去交钱,拿着发票,发票送到保险公司,有保险公司给你报销,修完车以后对方就可以把车开走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12
1、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超期不能申请;
2、自己的车辆购买有保险吗?商业三责险买了吗?如果有,不用担心和纠结了,让对方找你保险公司好了。全责对你没有任何影响。不明白赔偿多少,你不要直接赔偿对方。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去处理好了。
3、即便是对方到法院起诉你,你就乖乖地把自己的保险单给对方复印好,让对方告你的保险公司。法院肯定判决保险公司直接赔偿,而不会判决你赔偿。
第4个回答  2019-12-10
这样的话,你就看是不是客观?假如说觉得自己吃亏了,那就,在15天以内拿着认定书去复议,实在不行的话就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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