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无论权力还是品级都比巡抚要大要高。而提督,虽然品级比巡抚高,由于是武官,在地方受到总督和巡抚的节制,在朝见天子时,都要排在总督和巡抚后面。
拓展资料:
清朝建立政权后,效仿明朝制度,采取的是以文制武的大政方针,大清朝的官员等级分为“九品十八级”,每品官职有正从之别,最小的官员为从九品。按照文武划分为:文职京官、文职外官、武职京官、武职外官。
总督:为文职外官(正二品官员),一般都领兵部尚书兼督察院右都御史衔,加尚书衔后为从一品官员。清朝在地方常设八个总督(直隶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陕甘总督、湖南湖北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相当于新中国刚成立时,中国的五大区书记,当时邓小平爷爷就是西南局第一书记,相当于西南总督,年羹尧做过四川总督和陕甘总督。
巡抚:为文职外官(从二品官员),但一般领兵部侍郎兼右都副御史衔,加兵部侍郎衔后为正二品官员。清朝时期,全国共23个省,设23个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刘墉做过湖南巡抚。
提督为武职官名(从一品官员)。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