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本人在单位任职司机,因公司无故克扣加班费,加上领导态度恶略,辞职了,辞职前一周在单位借了8000元的借款,有借条,借条上写的很清楚,金额.用途,加上月初的借款,总共是一万元整,用发票抵了955元,等于还欠公司9045元。在公司工作三个月,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去公司和领导谈,让公司赔付我双倍公司,算清楚工资后,我愿意把欠款还清,但是没有和公司达成一致意见,请问我欠公司的钱可以一直拖下去吗?我这样算是职务侵占罪吗?注:2013年1月份的事

    你这种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也不构成职务侵占行为。

    你这种行为准确的说,应当属于经济纠纷。因为是互有拖欠。

    当然,现在就是占了主动,弄不好你会被动的,公司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不了解详细情况可能对了立案侦查,甚至于拘留。

    你现在应当还是争取主动,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对你比较有利的,公安局知道你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就不会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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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3
1、你的行为人既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是属于借款不还,是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处罚。
2、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违法,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给你双赔工资,协商不成,你应当提起劳动仲裁,在仲裁裁决书出来之前,你是否一定能得到双赔工资是不确定的,所以,你不能依此为由不还借款。
3、有可能的结果是,你能拿到双赔工资,但是,你可能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处罚,而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追问

经济处罚?像我这样情况处罚多少啊?

追答

单位如果要处罚你,是要以公司内部规定为依据的,这个规定是公司公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处罚的数额与超过公司受到的实际损失数据差不多。弄不清实际损失的,一般在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当然,你对处罚不服是有权提出异议的。

第2个回答  2013-02-03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一般是5000元以上,各省会有自己的明确数额规定。
克扣加班费是劳动争议问题,如果有异议,可以找领导谈或申请劳动仲裁,但不是占用公款不还的理由。辞职后,应当如数归还,不然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危险。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10年5月7日发布施行)
第八十四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2-03
不大大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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