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私人公司两个月,正在实习期,但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只要了我一个身份证号和写了个简单的表.由于工作上老板对人苛刻,故意欺负人,所以准备离开公司.正巧,客户给我了3650,我没交给公司,直接走了人<这时公司还欠我一月工资1000元>.开始想报复下公司,现在有些顾虑.请问,这种行为会造成怎么样的后果?越全面越好!
当时拿3650发票的时候,我没在公司,所以没有在财务经手人上签字,是公司派人给我送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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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公司会怎么做,如果他报警了,下来具体流程应该是什么?今天是事发的第3天!!!!!!!!北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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