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请问租房合同签订一年租客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要不租可以吗?

4月14日凌晨搬到这个居住地,交押金一个月,签订了一年的合同,7月初向合同甲方(二房东)提出了9月份开始不续租的要求,当时二房东要我们自己找下家来租,当时因为谁找下家的问题有了争执,最后也同意了由我们找下家,但是到了9月初二房东突然出现一笔物业费的问题,租下来到9月底有6个月,物业费的问题再当时来找房子时他并没有向我们提出来过,当时我们也问过物业费公摊电费的问题,他说没有,昨天晚上就物业费的问题甲乙双方又产生了分歧,理由是二房东就物业费问题应在租房之前说明,不应再租客租满半年才拿出来说事,昨天吵的时候二房东说他也是才知道物业费这个费用的事情,说房东(业主)之前也没主动和他说,他也没问,

水电每月都平摊掉的,请问我们就合同这样签订的提前一个月退租合法合理?物业费他们在我们离开前突然增加出来合理吗?

楼上的说了一些,我说些没说到的,合同的原则是意思自治,就是说,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是可以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当然就是不产生合同上的效力,比如这个物业费合同里面如果没有,他就不能主张,他说以前业主没说那是他的问题不予你相干。你这个合同虽然传上来了,不过确实看不清,我想给你点建议,你提前解除合同,这个肯定是要对方同意的,既然约定了一年,现在是因为你个人的原因要提前终止,那对方不同意,原则上来说,他可以追究你的违约责任,这个你可以看看合同里面有没有关于责任的约定。不过转租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个业主知道不知道转租,如果他不知道你可以用业主来牵制他(呵呵,好像有点出坏点子的感觉),如果业主是知道的,你可以想办法证明这个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等等,找二房东的错,不过这个需要举证也比较麻烦。你还是和他好好商量下,实在不行,你就损失点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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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8
退租等于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一般要双方协商一致,也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法律规定的单方解除合同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承担合同所规定的的违约责任。对于合同没有约定的内容,解除合同一方没有法律义务。所以,物业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不属于合同内容,你们没有承担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13-09-08
可以,亲,你可以没收租客一个月房租,就是多收,但是也就这么多了。追问

我就是租客啊,什么情况?现在是二房东要收我们4-9月6个月的物业费,我们提前一个月退租他不同意,扬言退租时押金想都别想要回去,说我们没理由要回去。

追答

房租纠纷最不好解决了,除非你去告他,或者你去他单位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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