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面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公司赔偿吗?急。。。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面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公司赔偿吗?(合同上规定“违约要赔偿一定金额”)
看到网上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那么如果我提前30天向公司辞职、还需要赔偿 公司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是指终身合同)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两大类型: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劳动者对所有劳动合同均可行使一般解除权而单方解除。
双方解除,即协商解除或协议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 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不加以限制。
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不以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为转移。
其中,劳动者一方单方解除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
1.即时辞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注:劳动者依照此条解除劳动合同,自己不仅不用支付违约金,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见《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
2.预告辞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是否要承担违约金,首先看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25条规定的情形,就是说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他规定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如果存在22、23条规定的情形,则劳动者就应当按照相应的约定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了,比如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规定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行,不是随便规定多少都行的。还有解除的劳动合同首先应当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则就谈不上解除的问题了,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见《劳动合同法》26、27条的规定)
我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点疑惑,就说这么多,希望对您有帮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15
提前30天向公司辞职、没有劳动合同法22 23 条的情形,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6
说一下违约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服务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起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就是说双方协商后,如果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要支付给公司违约金。
这个是《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那第二种情况就是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这个约定的可以支付单位违约金。
这个是《劳动合同法》二十三条的规定。

那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约定的其他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上面我所说的违约金的问题,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追问

那我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 公司所为我缴纳的 养老保险等关系 可以迁走吗?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盖章、怎么办?

追答

如果单位就是不批准怎么办?劳动合同法有规定,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属于自动离职,并没有说必须单位批准,可是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如果到时候单位不承认怎么办?建议你,可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辞职申请,并且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的文件名称为“辞职申请书”,同时保留盖有邮戳的快递单据。书面通知后超过30日,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你仍可离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用人单位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社会保险怎么办,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内办理完毕。
这个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最后,如果到时候用人单位存在以上违法行为,请你及时和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应,如果是出现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15
和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一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已经没有法律效应了。你放心吧。追问

看到网上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我单方面辞职 这样不属于我违约吗?? 请举出法律条例 谢谢了

追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追问

就是说 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就可以 无条件 解除合同??而且不需赔偿公司 是吗?

第4个回答  2011-06-15
除非有培训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否则提前30天提出就没有问题。追问

请问 竞业禁止协议 是什么概念??

追答

通俗的讲就是约定你离职后在一定期间内不能到与你们原单位存在相同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去工作,当然,如签订此类协议,需对你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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