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不是离职再签,而是签订劳动合同时
涉及竞业限制的,必须签,离职后有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劳动者申请离职后,公司才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那么公司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签,而且反映到当地就业局解决。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必须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而且劳动者每工作一年,公司就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协议的补偿金。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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