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了,是不是就不用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如题所述

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

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还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扩展材料:

经济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4
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违反劳动法辞退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4
不对。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条件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确定,一般说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除了依据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其他都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才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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