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可以,有的地方不可以。关于这个问题,我找了几条相关规定,你可以作为参考。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2005年第27号)第三十二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第三十一条: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两家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一部分的,按不同集成商计算。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给出了答复:“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1家投标人,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