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两家公司参与投标,

你好,医疗设备投标,如果是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两家公司参与投标,是算一家投标单位还是算两家投标单位,谢谢

按照你提问的问题,在参与投标过程中是按两家投标单位算的。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中规定:
“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由于文件规定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投标人,才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意味着依据该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不同型号产品”的投标人,可作为不同的供应商计算。
在招标采购实践中,还有如下两种情形比较容易混淆,也需要一线人士特别注意:
第一种情形:制造商使用自己生产的不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项目竞争。该情形属于“一标两投”,即就同一项目提交两个不同的投标方案,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投标。
第二种情形:同一经销商使用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不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项目竞争。该情形亦属于“一标两投”,也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投标。
拓展资料: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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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7

有的地方可以,有的地方不可以。关于这个问题,我找了几条相关规定,你可以作为参考。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2005年第27号)第三十二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第三十一条: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两家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一部分的,按不同集成商计算。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给出了答复:“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1家投标人,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8-12-07
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两家公司参与投标肯定算两家投标单位,政府采购法规定同一品牌统一型号只能一家进入评标,但是不同型号的应该还是2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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