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法律的问题,请帮忙解答

1,假如我的房产证被抵押登记去借银行借钱后,如果查我此时名下财产时,还会认定这个房产证是我的属于我的财产吗?
2,大概内容如下:我卖了一套房子,但因为房产证没下来,无法过户,我和买方只有买卖协议,而有人此时告我欠他钱,查出我有2套房子,一套是自己住的(自己住的比较小),一套是刚才说的没过户的卖掉过的房子,法院在执行的时候怎么执行?我提出那套房子已经卖掉过了,法律保护吗?(假设有公证处公证了我和那个买方的交易过程,有效吗?)
3,查出我名下只有一套房子的话,法院会怎么执行?
看的有点糊涂.
还是直接点,把事情经过说出来,大家帮我分析分析.
我爸爸在世的时候借了别人钱,现在有人告我们家,要我妈妈还钱,法院判决出来了.判决要求我妈妈还.
我现在住的房子,还有我奶奶住的房子,房产证都抵押在一个信用社(也是爸爸以前借的钱,房产证是我爸爸的名下)而我妈妈名下有一套房子,很早之前就卖了,但因为房产证没下了,当时过不了户.(现在也没过户)也就是说,名义上我爸爸有2套房子,妈妈有1套,可实际上我们家现在什么都没有.
现在我们等的是法院的执行.
我想知道的是,法院会认定我爸爸名下的2个房产证也属于我们的.并强制执行吗?
就是说认定我们家一共有三套房子,要执行2套吗?
麻烦大家再帮我分析下看看

1、贷款关系存在之前还属于你;如果债务人不按期偿还债务,你的房屋作为抵押的保证措施,可能会被银行申请执行;然后你向债务人追偿损失;如能按期还款,直接去工商局接触抵押即可,还是属于你的。
2、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私下的民间买卖可以,凭合同可以认定买此房屋的人为主人;再次看买卖时间与此诉讼的时间先后;如买卖在前,诉讼事由在后,你已不是主人,无权处分;现在住的房子,如果有房产证,法院可以执行;但能证明是你的房子,如果对方同意,也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26
1、属于
2、不受保护,不动产登记是生效要件,未过户前产权不发生变动。买卖协议只能证明你们之间的合同成立。
3、如果只有一套住房,一般不会强制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