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职中藩台、镍太、道台、制台和抚台具体正式官名是什么?

如题所述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
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
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
又设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
清代道的长官,官方称为“道员”,民间尊为“道台”,因此得名道台衙门。清代的道,是省以下、府以上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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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2
生员上的官位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总督,又称总制,明代始设。总督侧重于管军事,因此称“制军”,也叫“制台”,又有“帅”的称号。总督所驻之处是总督衙门,又称“督院”。  
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位在巡抚之上,管辖一省或二三省,总督与巡抚合称督抚。总督职掌综理军民事务、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为一方面军民最高长官,世称封疆大吏。
清初总督、巡抚额数及辖区并不固定,中期以后始定设八督十二抚,后亦略有增减,八督为:直隶(今河北省)、两江(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陕甘、闽浙、两湖(即湖广)、两广、四川、云贵。
其中直隶总督、四川总督,该总督也就兼管巡抚事,一般不再另设巡抚。
若论政治地位,直隶总督是龙头老大;若论经济地位,两江总督首屈一指。
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巡抚尊称“抚台”,巡抚不能称“帅”。巡抚所驻之地称抚院或抚衙。
布政使其职责相当于如今的省长兼管民政和财务,好象古时候的一方之伯,因此称“方伯”,他也好像天子的屏藩,因此又称“藩台”。当巡抚和总督成为固定职务后,布政使的地位就降低了,成为巡抚和总督的僚属。
一省之中还有专管司法的按察使,“臬”在古汉语中的意思是“法度”,因此按察使又叫“臬台”。臬台的地位仅在藩台之下,藩台和臬台合称“二司”。说某省的“三大宪”就是指的抚台、藩台和臬台。
总督、巡抚的僚属还有专管教育的提学使,又叫学政;专管盐政的盐运使等等。他们虽与布政使、按察使同属“各司”,但地位却比藩台和臬台要低。
司之下设“道”,如粮道、盐茶道、兵备道等等。清朝的官员分九品,总督为一品,巡抚二品或从一品,司三品或从二品,道四品,道的地位恰是处在承上启下的一级。道又称“道台”,因相当于宋时的观察使,所以也称“观察”。
综上所述,清朝的省级官员只有三人:巡抚(总督)、布政使、按察使,这是可以称为“三大宪”的重要官员。提学使和盐运使等等,只能算“副省级”。一省之中有幸能够进入省级和副省级的官员应在10名以内,最多不会超过15名。至于司以下设的道,只能相当于现在的“正厅级”,不能归于省级之列。
属吏尊称长官为“宪”,对知府以上长官的尊称“总宪”、“宪台”。
北洋军阀政府时期,对拥有两省以上的军阀给以“巡阅使”的官衔,相当于清时总督。袁世凯任命张勋、倪嗣冲为长江巡阅使、副使,为此职之始。
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称“督军”,相当于清时“巡抚”。一省最高行政长官称“省长”,相当于“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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