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台,俗称道员。明、清两朝,行政区分为:省、府、县。省的最高长官 是总督、巡抚,相当于省长,总督有时下辖几个省(例如 湖广总督、两广总督)。所以,总督、巡抚是很忙的, 不会去管理一省具体的事物(实际上是皇帝不让他们管,而且,布政使、按察使 早于 总督、巡抚出现,他们之间,相互监视)。
于是把部分权利下放给(副省长们):布政使(主管民政,俗称 蕃台,二品)、按察使(主管司法,俗称 臬台,二品)。一个 省下辖多个府(相当于地级市,知府为四品),所以这些布政使、按察使大人们同样很忙。他们也需要把职权分配一下。
于是,布政使(蕃台) 大人,把每个府(地级市)分为一个道、或几个府划为一个 道或几个道 共辖一府,由自己的副手左、右参政或左、右参议为道员(道台),去处理各府的具体事(实际上是去收税的),成为 "守道", (布政为守,也就是发展的意思,所以称为守道)。
同样的,按察使(臬台) 大人,也会把一省多个府,划为多个道,派自己的副手按察副使、按察俭事担任道员 ,处理各府司法事物,称为 "巡道",(巡,意为提刑,有巡视各地司法现状的意思)。
通俗来讲,道员类似于省派到对方(地级市)负责巡视、监察、督办具体事物的特派机制,具有相对临时性,并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机构。在清朝中后期,皇权日渐衰落,道台(道员) 有了向皇帝密奏的权利,渐渐成为皇帝监视总督、巡抚乃至掌握地方权利的眼线。道台品级不定,通常是正四品,但特殊的道员(皇帝特派),也有二品、三品的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