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房产证没有过户,只签合同并公证有效吗?有什么隐患?

看中一个二手房,这个房子之前已经买卖转手了好几个人,但是房产证始终还是写的最开始户主的名字,在他手上。之前的那几任买家也都是只互相签了买卖协议(经过公证的),现在我想买这个房子,上一任房主也只能跟我签订买卖协议并公证,不能过户,这有什么隐患?房子到底归谁所有?房产证什么的都在最开始的户主那里,是不是都必须过户给我这房子才是真正意义上属于我的?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一下,谢谢!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一、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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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8
1、签订合同并公证,只是表示购买房产的合同已成立并生效,并不表示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只有在办理产权过户的情况下,该房产才属于你的财产;
2、如未办理过户,原房主仍未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包括转让、抵押等等;
3、个人建议你尽快办理过户,如果房产证仍未办法,建议谨慎购买这样的房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房子是不动产,按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按登记,你不办理过户,可能 存在的风险就是原房主可以再卖给别人,办理过户到时房子就不是你的了,你只能向上一家要房款。房主如果抵押给别人可能会被 拍卖。房子如果拆迁,你也是给原房主补,在法律上你不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1-18
未办理过户手续,从法律上来讲,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化,产权仍未原房主所有,期间原房主仍可将房屋进行交易,这对买方来说风险较大。买二手房必须办理产权过户,而且对于房屋和土地产权分开的,还应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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