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正文约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时超过0.6%多退少补,正文中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为套内面积,即面积差异以套内面积为准,但有个补充协议(明确注明:现就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权属登记及房地产权证办理事项达成如下补充条款)里面本来是为了约定办理房产证事项的,其中又有一条款约定面积有差异时按实际购买建筑面积计算差异,现在不动产证办理下来后套内面积少了3.08平方,建筑面积仅少0.9平方,这种情况能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正文约定赔偿套内面积差异的房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