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科目按地区有差异,一般指笔试考试科目,分为两种情况:
1、公共基础知识:大学思想政治课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2、专业基础知识:文科综合(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综合(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语文、数学及本专业)三类分别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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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特殊情况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考时间
特岗教师招聘信息一般是在每年的五、六月份发布,经过考核、培训等一系列的招聘程序之后,在九月前到所分配的中小学校报到,正式上岗。
待遇管理
1、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在聘任期内,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受聘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岗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