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此先谢谢各位了!
1、比如甲方借给乙方五万块钱(有证据的)!法院已经保全(冻结)乙方的房产,已经判决完毕!乙方又因为其他案件被警方调查,审理中!可是乙方把甲乙双方的借款行为也供认为自己是有诈骗行为,请问此事(甲乙双方借款事情)是依照警方以诈骗罪处理,还是按照法院的原裁定执行?
2、王某与李某合开公司,因为公司债务问题(公司债务)被刘某告上法院,因为李某没有任何偿还能力,法院把王某的一处房产冻结(保全)了!两个人都有偿还债务的责任,就是因为李某没有能力偿还,所以法院迟迟不能执行!但是又有赵某因为(个人债务)问题把王某告了,法院也冻结(保全)王某的房产,也在执行中,可是因为上一个案子没有解决完,赵某的也执行不了!
请问保全(冻结的)年限有没有规定?两个案子还不在同一个法院!赵某怎么办才好?因为上一个案子压着下一个案子法院,法院(赵某的)怎么解决!上一个案子原告刘某就是想扣着房子来解决自己的债务问题(逼着王某找李某)!有什么法律条文没有,请列举出来最好?
本人跪谢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