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专业人士进!关于债务欠款的问题!房产保全(法院冻结)问题!

本人在此先谢谢各位了!
1、比如甲方借给乙方五万块钱(有证据的)!法院已经保全(冻结)乙方的房产,已经判决完毕!乙方又因为其他案件被警方调查,审理中!可是乙方把甲乙双方的借款行为也供认为自己是有诈骗行为,请问此事(甲乙双方借款事情)是依照警方以诈骗罪处理,还是按照法院的原裁定执行?
2、王某与李某合开公司,因为公司债务问题(公司债务)被刘某告上法院,因为李某没有任何偿还能力,法院把王某的一处房产冻结(保全)了!两个人都有偿还债务的责任,就是因为李某没有能力偿还,所以法院迟迟不能执行!但是又有赵某因为(个人债务)问题把王某告了,法院也冻结(保全)王某的房产,也在执行中,可是因为上一个案子没有解决完,赵某的也执行不了!
请问保全(冻结的)年限有没有规定?两个案子还不在同一个法院!赵某怎么办才好?因为上一个案子压着下一个案子法院,法院(赵某的)怎么解决!上一个案子原告刘某就是想扣着房子来解决自己的债务问题(逼着王某找李某)!有什么法律条文没有,请列举出来最好?
本人跪谢了!呵呵!

晕,你的问题太长,分数太低,抠门呀。

第一个问题:借款的事情应该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因为该案件,法院已经经过审理确认的借款的事实。如果法院认为该事情涉及刑事案件的,应该会移交公安机关的。但是法院并没有,因此该案应当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如果以诈骗处理,那首先要撤销法院的判决,那无疑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是不太可能的。

第二个问题:
不动产的保全年限2年,两年后如果还向保全,那必须申请法院继续保全,如果没有申请,保全期限届满房屋就自动解封。
如果两个法院执行的,赵某只能找法院的人帮忙看能不能两家法院协调解决此事,或者,赵某够牛的话,申请当地的中院提执,由中级法院将这两个案件全部提上去执行。

具体的法条,你到网上找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部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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