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的毕业生,毕业后进单位后户口也落在了单位的集体户口上,我从2004年从原单位辞职,至今户口还在原单位的集体户口上,现在因为有了孩子的原因我想把户口落回原籍(这样孩子才能落下户口),但是我们村委会不允许,就是允许也得交钱来做,不知道这个合理不合理,请高人指点。谢谢
我没看明白我符合您的哪一条,如果根据第三、农村生源毕业生可凭毕业生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回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公安派出所为其出具《落户证明书》,由本人交本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得拒绝接收。这些证我上哪里弄去啊?如果根据第四、农村生源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就业手续后,应及时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我现在已从原单位辞职,但是在那里是集体户口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高人再次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