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西安市城中村,户口是农业户口,上大学和工作单位也都在西安市,上大学时本来可以不迁户口的,但是因为当时不懂,把户口迁到了学校,毕业后又迁到了单位的集体户口。现在打算登记结婚,女方的户口挂在西安人才市场,属于临时的集体户口。
结婚登记应该没问题,分别借出双方的户籍卡,再拿身份证就可以登记结婚了。
但是有个问题,听说以后给小孩报户口时,单位可能不会给小孩上集体户口。为此,能不能登记结婚后,把我们两个的户口迁回原籍(原籍和单位很近,属于一个公安局管辖),或者我们两个独立新户口,房子买了但房产证没下来,只用购房合同可以吗?
集体户口好不好?有必要迁回原籍吗?政策上是否允许迁回原籍?迁走后对在单位享受的福利有影响吗?如果当时上学时没有迁户口,就不会有这些事情,是吗?
问题有点多有点乱,回答满意还会加分的。希望好心的朋友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