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辞职啊,纠结

现在怀孕快两个月了,每天早上7点20就要准时上班,下午虽然说5点半下班,但是领导要表现积极,最好下班能多待会,很郁闷。整体在电脑面前,最近又恶心,坐立不安。很想辞职,干了不到半年,也没有签合同,工资到现在还一千。做错单子了还要扣钱,但是现在纠结的事我是外地媳妇,目前跟公婆住一起,就怕在家呆的时间长了,他们不高兴,现在是都说我觉得累了就不干了好好在家休息,哎,好烦。每天都不开心,我到底辞不辞啊

我是觉得。你应该辞职。每天对着电脑对小孩子的影响也是不好的。再说现在的工作待遇也不好。也没有什么很好的前途,完全可以生育完以后,再重新找一份工作。这跟你是不是外地的根本没什么关系的。。呆家里其实也可以适当做做家务。婆婆肯定不会说你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07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任意扣钱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0-04-07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10-04-07
电脑辐射很大
桌子上最好放植物
跟 公婆住在一起 刚两个月在家待着是不合适 若感觉不适应 可叫你老公 跟 家人说!
第4个回答  2010-04-07
从长远角度看,应该辞职,首先,工资不高,其次,对宝宝不好,第三,待家里不怕公婆不高兴,那肚子里的不是他们的孙子??
第5个回答  2010-04-07
辞职吧

要为下一代考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