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能不能自动离职

我这里工作一个月了还在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但我认为我不适合这个岗位,现辞职。公司里的上司讲需要在等一个月后才让我走,在劳动上是这样子的吗?,如果不需要我正常离职还要做些什么?

试用期内不能自动离职。需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做好交接手续。

《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试用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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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4
  试用期内不能自动离职。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相考察对方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12
你好朋友,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如果在试用期内想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用人单位要求你一个月后才能离开,是错误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让你走,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决还可以起诉。希望你顺利解决问题。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0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4-12
您好,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