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自动离职的后果

如题所述


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不办离职就直接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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