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业人士好,在某次交通事故中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当时保险公司说2000以内各付,2000以上三七承担费用,我的车修理费用4500,对方2000,他没有超过2000,所以直接拿发票理赔就行了。可是他应该支付我方4500-2000=2500 2500*0.3=750的费用,但是他拒绝赔给我。我买了全险,但保险公司说是要他给我们750,然后再往他账户里打2750,也就是说它实际上没有任何经济损失,但是他却态度蛮横拒绝配合,多次打电话协商未果,保险公司又一定要求我们和对方协商不准各负,导致理赔拖延未决。
我们两家都买的天安保险,我们和保险公司商量各付得了,但是保险公司说互赔就得走这样的手续,给我们3750,给他2750,让他给我们750.,不知道保险公司这种说法合理吗?
这种情况怎么办?有没有其他方法解决?比如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费用总额三七承担?难道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吗?诉讼费和律师费要多少钱呢?我们胜算大吗?胜诉后诉讼费律师费等是否由对方承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