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统的军衔普遍不高,戴笠也不过中将军衔。戴笠死后,继任的郑介民当时也是中将军衔。后来扩编,例如沈醉等老资格的军统上层人员才晋升少将。
国民党军官往往以职务军衔自居,如戴笠自称中将,实际上他死后才追赠为陆军中将。甚至很多当代的民国史和军事史研究者在其著述中都分不清这两类军衔的区别,常常将某人的职务军衔当作其正式军衔。在职务军衔的制度产生之初,蒋介石就预见到两种军衔混淆的问题。
他在1935年8月25日出席峨嵋军官训练团第1期毕业典礼时,告诫受训军官要正确对待职务军衔与正式军衔的区别。他说:“今天在场的无论官长学员,都是现任连长以上的官长,但是究竟是不是可以算是军官,我可以告诉你们:除了极少数之外,大多数的人,还不能算是军官。”
扩展资料:
中华民国国军军衔制度源起于清末的新军,袁世凯肇建北洋六镇时即模仿普鲁士军制设立衔级,此即中国近代军衔制度之滥觞。进入民国之后,北洋政府将新军时代军官分为都统、参领、军校三等,各官等又分正副协3级的3等9级(额外军官不列官等)的制度。
改为将官、校官、尉官3等9级(额外军官改称准尉),士官3阶:上、中、下士,士兵3等级: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这个体制基本上被国军前身的国民革命军所继承,除1980年废除准尉阶级外,都没有多大变动。受普鲁士军制影响,国民政府自1935年北伐成功后。
将上将分为特级、一级与二级;最高阶的特级上将一衔,从设立此衔到2000年废除,仅授予时任(1935)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中正一人;大陆时期一共授予陆军一级上将10名、海军一级上将1名,除了蒋中正嫡系的何应钦、陈诚,其余皆是独霸一方的地方势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国军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