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您最后补充说过的公司很小,也不规范,本人认为,那就是目前法律执行上的空白了,虽说公司在法律上是没理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即使最后裁判要承担责任,公司却没有实质财产,比如帐号没钱,房子是租的,你确实也拿公司没有办法.所以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时候,你也需要对公司的规模,规范程度予关注.
一、公司在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的情况下要求与员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一般视为公司承认与员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保密合同是可以单独签的,这只是形式问题,可放在合同里签,也可单独签。
公司查看属于公司的邮件等商务信息不属违法,但触犯到个人隐私就属违法,但这个尺度不好界定,本人认为,除非公司查看私人物品并因此给私人带来损害才好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就损害而言也应该是明显的、实际的,如果你只说给我心理带来什么压力,那恐怕最多也只是个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这类了吧。
另外,如果公司明确有材料说可以查看私人物件,那显然不合法,但如果不明确,你如何证明公司侵权了,这是一个问题。请谨记,法律最重要的不是事实如何,而是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什么事实。
二、公司无权在工作满2年后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员工一到公司就职,公司就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2年时间公司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按新劳动合同法2008年实施的,是会被处补偿员工每月双倍工资的(当然现在还未施行)。现在按劳动法规定,则是2年内你仍可享受作为员工应享有的劳动权利,员工和单位是事实劳动关系。
签合同时一般公司都会对期限作一个约定,对该约定你可以认可,也可以不认可,不认可的可以协商也可能拒签,拒签后你可以辞职,也可以不辞职,不辞职的情况下如果单位认可你在公司工作,按现在的劳动法就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拒签被公司辞退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具体是做满12个月补1个月工资金额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2个月补1个月经济补偿金.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公司办理失业金(办理失业金一定要在期限内办理)。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办社保,你可至劳动局,社保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在目前社保办理大势所趋的情况下,基本上投诉的案件都会较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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