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房东作为甲方,当时为什么不跟我说清楚呢,我可是提前通知房东的,甲方同意退租是不算违约的,一个“可以的”让谁来理解都是同意了不是么。等口述了只是你要搬同意让你搬走而已,算我违约,如果当时说清楚,我难道就不会考虑考虑么
追答房东没有义务说。因为协议里都有了。这个是租客基本都通晓的道理。你可以咨询律师。答案肯定和我的一样
追问那房东的回答不应该谨慎么,毕竟“可以的”能理解的意思可是同意了,同意代表是同意合同终止,对于服务方而言回答不谨慎误导了人就不应该为自己付点代价么。难道怎么说都是我们租客的错咯,连起码知晓的权利都没有了,人家回答错了也要我们承担责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