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被小轿车撞了,对方全责。到底是不是工伤阿,厂里面老板不承认是工伤

去年出的事情

老板不承认有个屁用,他又没有权利给你认定工伤或不是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对方全责,那肯定工伤了,认定为工伤后去申请鉴定,因为对方全责,所以医疗费全部找对方承担,社保局那边你只有伤残上的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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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去社保局的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吧,要带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资料。你说是去年的工伤,单位不申请工伤的,事故发生1年内个人可以自行申请,超过一年了就没法申请。另外单位停工期的工资要正常给,不给或者少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认定后申请下鉴定,如果有等级,单位正常交社保的,那么就去社保局申请伤残待遇,如果单位没交社保,那么伤残待遇就应该单位承担。如果没有等级,那就没有伤残待遇,你最多找单位要停工期的工资。追问

有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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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1
如果是合理时间和路线,是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现职工下班途中被车撞伤,对方全责,如果是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应当认定为工伤。是不是工伤,不是工厂说了算,是由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认定。工厂不申请的,职工可以在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书;
5、居住地证明材料;
6、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职工属于第三者侵权的工伤,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部分省市还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二、《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第2个回答  2019-03-20
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可以认定工伤
单位不申报工伤,你可以受伤一年内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不过有肇事司机,治疗费用是肇事者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3个回答  2019-03-20
属于工伤,工伤要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与单位协商索赔,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属于工伤,工伤要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与单位协商索赔,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
第4个回答  2019-03-20
属于工伤,工伤要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与单位协商索赔,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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