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现在单位要辞退我,我可以向单位提出什么补偿吗?

我于2004年进入当地电信公司开车,2008年单位安排我通讯设备的电源维护工作,自2004年至今单位没有和我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2008年底单位把我的工资转由当地公安局名下的保安公司发放(该保安公司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电信公司又要求我与另一家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拒绝,电信公司以此理由来辞退我。请问我可以向电信公司提出哪些补偿,我可以要求与电信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吗?

建议你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18
需要收集你在电信公司工作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工作卡等,然后去劳动局咨询,打电话就可以。
第2个回答  2010-10-18
8个月的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和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处理!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企业劳动法咨询可以HI

1、这种情况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并且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拖欠的工资等;

2、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的)、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言或者其它有你名字有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等都可以,只要有一份有利的证据就可以!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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