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交社保,现在要辞退我怎么算赔偿?

如题所述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2、补缴社保
3、正常辞退按照劳动法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辞退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试用期3天)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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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4
每个地区都有劳动仲裁的,直接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像你这样形成实际用工的,可以申请单位补缴各种社保,没签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一年的双倍工资补偿,辞退你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要补一个月的工资(辞退前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数),里面的分类都很细,你可以根据自身的问题查看劳动合同法。
第2个回答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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