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五金厂工作,上班时被材料压到脚,经诊断为左足第一趾骨骨折,第一、二、四、五跖骨开放性骨折,左足背皮肤撕脱伤.现在由厂里支付医疗费,但上个月没有发给我工资,我是否可以要求厂里给我准时发工资?因为我是2月21日才上的班,3月19日发生工伤,期间2月份上了8天,工资才12O,3月份上了18.5天,工资为15OO,但都是计件的.如果我要他给我发工资,要按照什么方式计算,是否可以要求厂方给我生活费,营养费等,请详细解答,谢谢〈没买社保〉
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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