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区别

如题所述

《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区别主要是调整范围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合同法》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与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民法通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合同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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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4
《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区别主要是调整范围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合同法》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与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第2个回答  2020-01-26
《民法通则》是我国民法立法过程中的里程碑,同时也是妥协之作。因为,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不适合进行大的民法典的立法,于是先出来一个通则性质的民事立法,以为救急。
《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按照传统的民法体系,都是民法典的组成部分。《民法通则》类似于民法典的总则和各编的总则,是原则性很强的规定,《合同法》相当于民法典债编的合同部分,是很具体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合同法是合同领域的主要调整法律,现行法条件下,相对于《民法通则》属于特别法,依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只要是合同领域的案件都优先适用合同法,合同法没有规定的,才上溯至民法通则。
至于两法的效力位阶,都是一样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二者效力上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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