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没有通知会自动续签嘛

如题所述

没有合同自动续签的说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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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8
《最高人民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是视为续签新合同,而是视为继续履行原合同,一方提出解除的,应当予以支持。追问

谢谢您,如果我现在离职,合同上的提前6个月提出辞职做交接,而且有一定的违约金也要我履行嘛?还是我现在提出辞职办完交接就可以走呢。而且单位没有通知我合同到期,我自己也忘了合同到期的日子,签合同时就有一份合同,

追答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上约定的6个月与法律规定冲突,为无效条款。另外,你提前30日提出辞职是依法辞职,不存在违约的情况。所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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