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恒律师解答: 解除购房合同不会自动导致借款合同的解除。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与按揭借贷法律关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解除购房合同并不会自动导致借款合同的解除。简单地说,购房者虽然退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借贷法律关系不会自动消灭,购房者仍需向银行履行还贷义务。 虽然解除购房合同并不会自动导致借款合同的解除,但由于借款合同中购房者贷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购房,购房者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后,已确定无法再取得原想要的商品房,购房者订立借款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 鉴于购房合同与借款合同存在着关联关系,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解除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借款合同的主张,以解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银行和购房者。 谢恒律师注:本作品允许免费自由转载(用于营利目的除外),转载时请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与知情权。否则,一经发现,本律师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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