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解除后,按揭贷款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佘玮律师 云南世博律师事务所 读者提问: 我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其开发小区的一套单元房。按照合同约定,我首先向开发商缴纳了30%的首付款,剩余款项则通过银行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支付。之后,我从一朋友处得知,开发商又将我购买的那套商品房出卖给了第三人,且该第三人已经付清全部房款。请问现在我想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因与银行签订有贷款合同,该贷款合同我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当你发现开发商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时,你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解除,必然会打破原本和谐的房屋按揭关系。因为你的借款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的需要,且你作为抵押人的前提必须是你对抵押房屋享有合法所有权。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将导致借贷关系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抵押权的法律基础也将丧失。 为了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两个独立合同之间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可见,法律支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编辑:刘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