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险21号到期,之前在4S店报过一次保险。结果不幸在9号追尾,虽然不严重,之后也及时报案。但是对方车主要求非要在自己买车的4S店修车。保险公司定损员和对方的4S工作人员价钱没谈拢,保险公司觉得对方报价高了,现在我自己的车子已经修好,自己垫付了3000元。可是对方的车子迟迟不修,开不到发票,我这边结不了案。。保险公司太抠了,准备到期换另外一家。请问到期会影响我的理赔吗?
其实就差了100块钱。。。
那对方不修不给发票的话保险公司也没发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