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上的是人保的全险'2012年1月15号到期,去年一年共出险2次。我想到期后换成平安的。
1月1号的时候不小心把车后视镜碰烂了,当时有事没顾上叫保险,正巧第二天平安给我打电话问明年投保的事,我就把后视镜碰的事告诉了他,平安的说:现在从系统上来看我在人保只出了两次险,如果明年在平安保的话我就属于优质客户能优惠35%。如果我在人保那里出险超过3次就不是优质客户了,只能优惠15%。
后来平安的教给我,先不要报后视镜那个事故。先上平安的保险,因为不算后视镜这次我在人保只报了两次险,这样平安能给按优质客户的优惠走,大概13000多。
等和平安签订了2012年1月15号以后的保险后,实际上和人保的合同还在有效期内的(2011年1月15-2012年1月15)。今天是1月9号了,还有6天。可以叫人保的出险来理赔我的后视镜,这样就能即享受上平安的优惠,又能让人保的配我后视镜。
问题的关键来了::::
我在人保保的全险里有4S专修险,我车是进口车,后视镜也是,因为过年运输的关系4S调货到货肯定是1月15号以后了,假设1月16号到货,那我跟人保的合同实际在1月15号终止了。
问:即使16号后视镜到货了,我15号跟人保合同到期了,人保还给我理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