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违约了,但没钱拿不出来违约金。我还有房款没给他。可以要求违约金从房款扣除吗?

合同约定自交首付之日起,使用权归我,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如违反约定自愿承担总房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卖方包更名 ,更名后我付清尾款,现在名字没更过来他找我要钱,我坚持按合同履行,卖方就带着人强占了房子。现在卖方明显违约,但他没钱 欠了一屁股债。我现在已经起诉让他赔我违约金后继续履行合同,我可以要求违约金从房款直接扣除吗?

可以,这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
《合同法》第99 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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