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合同里没有说明合同超时后不给我放款,在我们签合同后二十多天,小贷公司才告诉我说合同超时了,不放款了,事后我也追问该公司,合同超时一词怎么理解?对方至今未作回答。
利率是二点三八,这个点是不是国家允许的范围?谢谢
我没有合同书,但是有合同书编号的管理还款书一份,我想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我的损失和履行合同,法院会支持吗?因为我是在2016年1月6日签的合同,到1月29日才知道该公司单方面拆销合同,理由是合同超时
追答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从你描述的,不像是高利贷。合同超时是什么意思。
追问合同超时,就是该公司给我的回答,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在1月6日签了合同后,一直等着该公司放款,期间咨询公司几次,回答就是让我等几天就放款,一直等到29日才知道这个结果
这个结果也是我咨询该公司才知道,该公司在那期间一直没有告诉我结果,我有理由起诉该公司吗?该公司是不是带着欺骗行为?
追答明白了,有可能是你签了借款合同后,相关工作人员要上报,然后审批,所谓的超时,应该是审批的时间过于长,超过了申报流程,所以这样了。
追问不是这样的,1月6日签合同后,公司给我说,1~5个工作日放款,到13日我问公司,回答正在分批放款,让我等两天,就这样,公司也各种理由让我等,而且回答是肯定的会放款给我,29日结果就不一样了,因为该公司一直让我等,使我现在的周转资金严重不足,也给我的个人信用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有理由向该公司要求赔偿吗?
审批通过了才签合同,签合同后就是放款,所以放款期间是不再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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