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工地干活受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鉴定工伤吗?目前治疗费

我爸在工地干活受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鉴定工伤吗?目前治疗费用由施工方出,如果单位不报工伤鉴定,我需要怎么做?

  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认定工伤的范围,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第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也可以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8-28
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关键是是否给你父亲买了社保?买了社保去认定工伤的目的是可以在医疗期结束后到社保局报销和赔偿。

没买工伤保险,认定工伤最多可以在理赔方面有一个证明!
你想认定工伤的目的是什么?追问

怕病人留下后遗症没人管了

追答

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未到达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没赔偿,但医疗费用及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委托别人办理的话),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市级以下鉴定机构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到上一鉴定机构再鉴定。省级鉴定中心为最终鉴定结论,如果对省级的鉴定结论不服,也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了。

追问

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需要做啥准备工作不?比如搜集证据方面,需要的话什么证据比较有利?

追答

如果是认证的话,需要不少于3个工友的证明;
工资单、考勤表等都是证据!

追问

包工头现在一直拿着医疗费,我现在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追答

关键是看伤情!伤情不严重,不构成伤残的话,没有赔偿的!
用人单位只承担医疗费用和工伤养病期间的工伤工资!

追问

挺严重的,以后可能行走都是问题!这个算伤残吧

追答

那么是足够伤残等级了。需要去做伤残等级鉴定!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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