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左转与一辆在机动车道直行电动车发生碰撞,我全责,对方(65岁)膝盖撞地,医院拍片说没问题,打消炎针即可无事,回去后第三天说严重了,做核磁共振发现膝盖骨骨裂,去住院27天,没手术,出院后法医鉴定十级伤残,交警调解我赔付6万,保险公司不认可,我拒签;让对方少要点,他也不同意;说等保险公司有了陪偿方案我按赔偿方案签,对方也不同意;
对方让我先签了调解书,并承诺保险公司赔多少他要多少,为了打消我的顾虑,对方提出签定补充协议,上写保险公司钱下来后认可了多少,我就赔多少,然后我额外给他2000元,请问这样是否可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如果反悔或者找我扯皮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