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甲追认,则合同有效,如果甲不予追认,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效力待定

求高手讲解下。。。其中“合同”、“追认”分别是什么意思。。谁能用简单的话来讲解下。还有效力待定是啥意思

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设立这一不确定状态,目的是使当事人有机会补正能够补正的瑕疵,使原本不能生效的合同尽快生效。
这里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已经签订的合同。
追认是对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指有追认权的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进行补正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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