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追认合同,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

如题所述

当然无效。追认之前为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效力待定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十一条 【效力待定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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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2
( )AB两企业的买卖合同有效。虽然A授予其法定代表人的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 万元,超出了买卖合同的 万元,但是合同签订的时候,由于是在上平交易会上,B并不知道A与郭某的内部规定,故其有理由相信郭某能代表A企业全权签订合同,即此时构成表见代理关系。且时候A企业亦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合同义务,即表示其已经追认郭某的行为,此时合同有效。( )可以。因为B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A作为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对方旅行合同或者提供担保以延迟旅行,否则,可中止合同的履行( )AB抵押合同中除“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的其他条款有效。不动产抵押合同有效的要件是签订书面合同并交予相关部门登记。AB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在 . 了抵押登记,故应认定合同有效。但是“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属于流质条款,依照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流质无效。而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生效时,其他条款有效,故此抵押合同除流质条款啊以外的部分有效。( )依照担保法的规定,若合同双方未规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起 个月。由于此案中债务履行期届满日为 月 日,故从 月 日开始计算保证期间,故保证期间应当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A有权要求B 万元的补偿金。物权法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虽然流质条款无效,但是A作为抵押权人依然可以依据一般抵押权请求实现抵押权。( )C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理由不成立。因为该保证为连带保证,故保证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直接要求或者在债务人履行了部分债务之后要求连带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中并未规定保证范围,故实际上保证的金额应该为债务的总额即 万元。在债务人偿还了 万元债务之后,保证人应该对剩余的 完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A当然可以要求C履行保证责任,C无权拒绝履行。
第2个回答  2018-07-17
你要区分情况的。追认发生在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法律行为、2、无权代理、3、无权处分三种情形下。
对于第1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是该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追认就是无效。对于第2种情形,不追认只是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但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仍然是有效的。
对于第3种情形,还要区分是否为买卖合同。不是买卖合同的,追认是合同的有效前提。对于买卖合同,追认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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